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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检察院和自治区公安厅联合举办经济犯罪案件点评大会

规范办案程序 提升办案质效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1-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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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乌鲁木齐讯(首席记者 王晨)1月22日,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和自治区公安厅经济犯罪侦查总队联合举办经济犯罪案件点评大会,通过案件点评的方式,深入剖析经济犯罪案件侦查、审查起诉方面的不足,助推经济犯罪案件执法法治化、规范化。

  此次会议在自治区公安厅设主会场,在各地(州、市、县)公安局设分会场。各分州市检察院及基层检察院相关检察人员共300余人通过视频同步参会。

  会上,奇台县公安局、温宿县公安局、哈密市伊州区公安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天山区分局、乌鲁木齐市公安局水磨沟区分局经济犯罪侦查人员分别自评侦办的相关案件,各地检察机关承办人员分别对案件点评。

  此次点评的5起案件分别涉及职务侵占、非法经营、销售伪劣商品等罪名在指控与证明犯罪的过程中存在疑点、难点问题。现场点评通过以案释法、分类施策、靶向治疗,既解决了争议问题,又规范了办案程序。

  会议要求,我区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要持续抓好业务学习,把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结合起来,增强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学习、理解,对国际国内形势的分析判断,对法律原意、政策精神的准确运用,提升办案质效。双方要充分履行职能,围绕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依法严惩破坏市场竞争秩序、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犯罪,维护良好市场秩序;双方从案件办理、信息互通、交流调研、多级联动等多角度开展工作,落实联系协作机制;双方要继续紧盯经济犯罪案件办理质效,严防撤回起诉、无罪案件;检察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立案等法律监督职能,在监督办案中大力推进公开听证机制,主动善于听取律师意见。

  “希望双方以此次案件点评会为契机,继续加强办案衔接和协作,共同致力于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推进全区查办经济犯罪工作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主任刘兵元表示。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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