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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承包合同纠纷,法院切实解争议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孜尔达   发布时间:2021-0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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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村的土地承包纠纷可不是一件新鲜事,近日,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新源县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土地承包争议引起的纠纷案。

  案情回顾:2010年12月10日,原告刘某与被告欧某、江某、古某签订了为期6年的土地承包转让合同,且被告努某是担保人。被告欧某、江某、古某将其12.5亩口粮地转让给原告刘某,并收到5600元的转让费。后经协商合同期限往后推迟一年。期间被告欧某向原告刘某借了1000元未还,原告认为合同期限又加了一年,延长至2022年。该地原告实际种植了2016年、2017年、2018年3年,剩余的四年被告承包给了别人,原告多次向催要,被告以各种理由推辞。而被告认为土地承包转让期截止到2017年。

  经法院庭审查明,原告刘某与被告欧某、江某、古某签订的合同属实,合同内容中承包期限为6年,自2016年至2021年,原告刘某实际种植的三年属实,而被告却未履行剩余两年的合同义务。而原告刘某并未在合同中明确记载被告的借款1000元是承包费,因此承包期延长一年的主张不予认可。

  法官说法: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由本案可知,签约土地承包转让合同要特别注意:①要写明土地的面积、位置、用途、承包形式、承包期限,②要写明地上物和承包金的交付,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和违约责任,③要写明合同的转包、变更、解除的处置方法。④若有补充可写补充协议。如果发生土地承包合同纠纷,要在第一时间协商处理。协商无果时,最好找律师。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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