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调解效能 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分类:资讯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杨斌 陈莲 发布时间:2021-01-15
A+ | a“一元复始,万象更新。转眼间,注定不凡的2020年已经过去,迎来了充满希望的2021年。在这岁序更迭、祥和欢乐的美好时刻,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向长期奋战在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工作一线的广大调解员们表示由衷的敬意和衷心的感谢!并诚挚祝愿大家在新的一年中工作顺遂……”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向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送上了新年的问候和工作书籍。2020年全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建设工作打开新局面。

高新区(新市区)仲裁院高新街片区管委会专职调解员牛晓茸正在通过视频进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高新区(新市区)仲裁院高新街片区管委会专职调解员正在给市民宣传劳动调解实用指南。
全市各区(县)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发挥调解的前端性、基础性作用,最大限度地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劳动人事争议的多元化处理,为促进我市构建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发挥了积极作用。
为提高调解中心处理劳动人事争议的公信力,强化调解员办案能力,市、区(县)两级仲裁院形成合力,建立仲裁员联系调解中心制度。由65名仲裁员对全市121家调解中心分片区包联,参与指导案件的调解工作,以提高实用调解知识技能为重点,对调解案件的卷宗进行指导和规范。同时,根据各区(县)的工作实际及存在的实际问题,对相关人员进行实操培训,提高调解员办案能力。
在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创新工作方式方法,建设并推广“互联网+调解”服务平台,从案件申请、受理到调解,运用网络全流程线上办理,让当事人足不出户就能解决劳动争议。为加强基层调解组织建设,提高调解工作效能,全市121个已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的管委会(乡、镇)全部纳入了“互联网+调解”推广使用的范围。
调解中心借助信息化手段,“不见面”依法处理劳动人事案件。通过微信组群、多方即时通信技术平台等,线上调解多起劳动人事争议,以最合理、最便捷的方式化解争议纠纷。

高新区(新市区)仲裁院高新街片区管委会专职调解员吕锐(中)正在进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调解庭庭长陈莲(右二)、立案庭副庭长艾力卡木.艾尔肯(左二)正在指导高新区(新市区)仲裁院高新街片区管委会专职调解员。
高新区(新市区)仲裁院在调解组织建设工作中,先行先试,创新工作思路。为辖区22个片区调解中心设置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员专岗,解决调解员队伍不稳定的问题。同时建立例会制度和年度考核机制,规范了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工作。
乌鲁木齐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计划将构建多层次、网格化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体系。在全市规模以上企业及行业(商会)、工业园区建立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由各管委会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中心负责对辖区内调解组织进行业务指导和管理工作。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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