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调解画句号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16
A+ | a本网温泉讯(通讯员 米合尔古丽)近日,温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受理了一起不当得利纠纷案件,被告库某将92000元现金送至温泉县人民法院立案庭,原告克某一边数着钱一边满怀感恩的说道:“感谢你们帮我这个老汉挽回了损失,人民法院真的是‘人民’的法院啊!”。至此长达半年的不当得利纠纷在立案庭工作人员的细心调解下得以圆满解决。
本次纠纷案件源于被告库某和原告克某八十岁老人的儿子木某合伙开了一家餐厅并在温泉县农村信用社贷款150000元事宜。木某妻子吾某作为贷款担保人,但原告儿子木某发现被告库某将贷款资金用于个人生活,于是便提出自己不再和被告库某合伙,要求被告偿还贷款,被告也同意和木某解除合伙关系,随后两人约定一起去银行进行还款,木某因家中有事让父亲和被告去银行偿还贷款,这时被告将原告克某的92000元转到自己银行账户中,但被告并未按照约定进行还款。克某无奈之下,遂向温泉县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被告库某偿还92000元。工作人员在调解过程中充分听取双方意见,找出矛盾源头,从法理、情理的角度耐心劝说,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仅用2个小时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约定被告库某一次性支付给原告克某92000元,克某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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