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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疆新实践|阜康市:“五调联动”定分止争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日报   作者:隋云雁   发布时间:2020-1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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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疆法制报网讯 12月10日上午,在阜康市阜兴花苑小区“杨文仁人民调解工作室”,调解员杨文仁正在给一位居民打电话。“小区有个单元正在修水管,中间出了点问题。”放下电话,杨文仁对记者说。

  这个单元居民反映水管出现问题,在单元长的积极协调下,住户筹资对管网进行改造。没想到,施工期间有几户居民和施工方发生矛盾,工程暂时停了下来。杨文仁说,修理水管是好事,但不能因小插曲而终止,还得继续推动。

  杨文仁和阜康市人民法院执行局一名法官一起化解这起矛盾纠纷。“他讲法理,我讲情理,做起工作来更有说服力。”杨文仁说。

  人民调解工作室之所以能把法官请来参与调解,源自2019年4月阜康市启动的“五调联动”矛盾纠纷化解机制:通过邀请调解、委托调解和移送调解3种方式,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检察调解和信访调解5种调解组织有效衔接联动起来,形成社会矛盾化解大格局。

  “过去,各种调解组织和调解方式都发挥了作用,但是没有形成体系。”阜康市司法局局长黄丹丹告诉记者,此前,阜康市探索了“两调联动”,即人民调解和诉前调解联动,有效减少了矛盾纠纷化解的中间环节,节约了群众的时间和经济成本,提高了成功率,也减少了法院的司法成本。在此经验上,“五调联动”应运而生,5种力量灵活而有效地形成合力,为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定分止争起到了重要作用。

  杨文仁在调解过程中,可以邀请法官、检察官一起开展工作,遇到疑难问题,也可以请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的专家调解员参与调解,而其他调解组织有时也会委托个人调解室调解。去年,阜兴花苑小区有一起关于两户居民拒缴暖气费的执行案件,法院就委托杨文仁调解室来调解。

  “律师作为人民调解员的一支力量,与信访调解有机结合,起到了事半功倍的效果。”阜康市信访投诉受理服务中心主任董勇说,周一至周三,都有律师在信访投诉大厅坐班,引导群众从法律途径解决问题,和信访部门联手将矛盾纠纷化解在萌芽状态,真正做到了“矛盾不上交”。

  “目前矛盾纠纷增量很少,我们可以把主要精力放在解决存量问题上,化解过去遗留下来的疑难矛盾纠纷。”董勇说。

  据了解,阜康市实施“五调联动”以来,各人民调解组织已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08件。“作为探索市域社会治理的一种新方式,‘五调联动’有效整合资源,避免了基层小纠纷滋生社会大风险。”黄丹丹说。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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