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检察机关联动开展国家司法救助
分类:政法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2-08
A+ | a本报沙湾讯(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徐志康)近日,沙湾县人民检察院召开了以“开展困难刑事被害人家庭司法救助化解信访积案”为主题的国家司法救助公开听证会。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大代表、沙湾县人大代表、人民监督员和检法两院、扶贫办及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塔城分院有关部门领导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为推进国家司法救助化解信访积案建言献策。
今年5月,沙湾县人民检察院第三检察部主任李莉在清理信访案件时发现,2012年9月22日,被执行人王某在一起交通事故中致杨某的女儿、女婿死亡,留下了年幼的孙子由杨某夫妇抚养。2013年2月20日,沙湾县人民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赔偿杨某一家各项损失32万余元。由于王某无财产可执行,杨某无法得到赔偿,长期上访。
李莉了解后得知,杨某的丈夫患有慢性病,丧失劳动力,无经济来源,一家人生活困难,遂向塔城地区检察分院汇报了情况,该院立刻成立工作专班,联合沙湾县人民检察院开展“困难弱势刑事被害人司法救助”专项行动,与相关部门对接摸排线索,梳理救助对象,最后确定杨某等遭受重大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且长期得不到赔偿、目前生活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家属)5案8人为救助对象。
塔城地区检察分院将情况上报至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县、地区、自治区三级检察机关联动,接力上报上级政法委,启动救助程序。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很快审核批准了检察机关申请的困难刑事被害人杨某等5案8人共20万元司法救助金。
公开听证会上,听证员一致认为,杨某等8名申请人符合国家司法救助条件,同意发放国家司法救助金。
当国家司法救助金分别送到申请人及家属手中时,大家纷纷向检察机关致谢,并表示今后会好好生活。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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