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巧用微信视频助力当事人领款80万元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记者 李续群 通讯员 郑云霞 发布时间:2020-12-02
A+ | a“蒋某,你好,我是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法官伊巍巍,关于你代理的上海某公司诉某水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某水泥公司将80万元案款打入我院账户,我院建议你们通过网上办理领款手续……”
“好的,好的,我们这就和书记员对接,进行操作,太好了,这可是解决了大事了,我们不用来回跑了,太感谢了……”
11月25日17时20分,伊巍巍法官得知某水泥公司主动履行给付义务后,第一时间拨通了上海某公司委托诉讼代理人的电话。
2020年8月,上海某安装有限公司与新疆某水泥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经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判决,某水泥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10内一次性给付上海某安装有限公司工程款815356.1元。判决生效后,经伊巍巍法官多次督促、协调,新疆某水泥公司终于在2020年11月25日将80万元案款打入法院账户。
一方面考虑到疫情防控常态化工作要求,另一方面想到上海某安装公司距离较远,跨越几千里来办理相关手续耗时耗力,也影响胜诉当事人领款效率。种种思量后,伊巍巍法官决定转变传统的现场办理领取案款手续的模式,借助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网络签字确认,并将电子凭证打印入卷。在事先与蒋某电话商定后,伊巍巍法官便采取微信视频的方式通过网上办理相关手续,仅10分钟,一场特殊的案款领取手续办理完成。
面对当事人真诚的道谢,伊巍巍法官回应道:“今年受疫情影响,你们双方均面临着复工复产及经营发展的压力,本应早该办理申请执行手续的,但你们还愿意给对方宽限还款时间,案款到位了,就更不能再因为距离而被延迟,对于剩余的案款我们会继续督促新疆某水泥公司尽快履行。”
2020年,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为有效应对疫情防控给审判执行工作提出的新挑战、新要求,及时转变观念,创新办案思路,充分利用信息技术手段,在提升办案效率的同时,确保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不因疫情防控而减损,实现了公正司法不缺席。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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