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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延安路片区管委会晨光社区“访惠聚”工作队 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杨洋   发布时间:2020-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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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12月2日是第九个“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为“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为提醒辖区居民既要遵守法律法规、文明参与交通,又要了解安全隐患、掌握防护技能,确保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努力形成人人抵制交通违法、人人践行文明交通、全社会共建共享文明交通的良好风尚, 11月30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天山区延安路片区管委会晨光社区“访惠聚”工作队举办了“遵守交通秩序,争做文明公民”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增强辖区居民的安全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营造平安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晨光社区第一书记、“访惠聚”工作队队长熊秋英在晨光花园小区门口为辖区车主宣传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及《轻微交通事故快处快赔流程》交通安全宣传单。

工作队队员艾尔肯·艾合买提为晨光花园小区内小学生宣传讲解《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宣传手册》。


  居民们纷纷表示:这次交通安全宣传活动,让他们对交通安全知识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今后将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并在日常生活中做文明交通的传播者。

  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驻晨光社区第一书记、“访惠聚”工作队队长熊秋英说:“这次我们组织的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是根据本社区实际情况,结合文明城区创建工作,深入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引导辖区居民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对于促进文明出行,提升交通秩序有一定促进意义。”

  通过开展此次活动,有效扩大了“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宣传教育活动的影响,使辖区居民进一步了解了文明出行、安全出行的重要性,教育引导居民群众在日常生活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文明行路、行车,提高了居民群众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保护意识,推进了社区精神文明建设,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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