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区法院:网恋需谨慎 借款有风险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唐娟 发布时间:2020-11-27
A+ | a近日,乌鲁木齐市头屯河区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这个案件的双方当事人身份很特殊,因为他们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
原告王某是一个淘宝店主,在2019年6月通过网络认识了被告,因为互生好感,认识不到三个月,两人就确定了恋爱关系。恋爱不久被告以准备开一家农家乐需要资金周转为由向原告借款,在爱情的驱使下,原告先后在借呗、花呗等借贷平台上借款,同时以原告名义按揭贷款购买一辆小轿车供被告使用。不久后双方分手,被告针对原告的借款于2019年8月向原告出具1份《计划还款协议书》,载明向原告借款金额以及分期还款的时间。
协议签订后,被告没有按约定向原告偿还借款,且一度失联,原告本人无力偿还各平台上的贷款,故原告起诉至法院,要求被告偿还借款。被告称确实向原告借款,因为疫情的影响,自己现在没有收入,暂时无力偿还这些借款。经法院做调解工作,被告同意分期向原告偿还借款,被告借原告名义贷款购买的车辆,被告一次性将银行贷款还清,原告将车辆过户至被告名下。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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