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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泉县人民检察院: 民事执行监督 助力化解“执行难”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古丽孜热·雪亥来提   发布时间:2020-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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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月19日上午,民事执行监督申 请人封某,将一面绣有“为民服务创先争优,情系民生尽心尽责”的锦旗送到温泉县人民检察院。感谢检察院在办理封某申请民事执行监督一案中积极作为,与法院共同促成双方当事人执行和解,使一起历时三年之久的债务延迟利息纠纷得以圆满解决。

  2020年7月23日,封某不服温泉县人民法院对案件的执行情况,来到温泉县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申请民事执行监督。第二检察部受理此案后,承办检察官审查了封某提供的申请材料,并调取法院执行此案的卷宗材料认真审查,且与办案法官多次沟通了解案情。据了解,民事执行监督申请人封某与高某、吴某、巴某等人的借款合同纠纷执行一案中,案件执行标的款为519379.73元,经过法院执行该案本金尚欠18350.73元。双方当事人因债务履行逾期时间太长,致使债务延期利息较大,因此双方一直无法达成一致意见,造成了法院执行困难。

  办案检察官考虑到双方实际情况以及判决一直未实际履行到位等多种因素, 并就相关问题和法院执行法官进行充分协调和沟通,还多次向当事人进行释法说理 ,促成双方就债务延迟利息上达成一致,使一起长期申诉、久拖不决的案件终于在较短时间内依法得到了妥善的处理。

  检察机关机依法受理当事人对民事执行案件的监督申请,使生效的判决得以顺利执行,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检察机关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重要体现,是“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具体彰显。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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