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膳、火锅需“食之有道”,冬春季谨防食源性疾病
分类:新疆 来源:天山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29
A+ | a冬春季不仅是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也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近日,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向居民发出健康提示,食物中毒危险因素不能忽视,居民和餐饮服务机构要始终高度重视食品安全,谨防冬春季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10月28日,乌鲁木齐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公共卫生科主任杨浩峰介绍,随着天气转凉,居民大都以为常温下食物变质的时间延长,导致食物中毒的风险降低,其实冬春季细菌性食物中毒与动植物性食物中毒也会发生。在日常生活中,要保持食品清洁、生熟分开、做熟食物、保持食物的安全温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材料。各类餐饮企业、集中供餐的单位和学校(幼儿园)食堂等要高度重视食品卫生。
杨浩峰提示居民重点注意以下几个方面:其一预防细菌性食物中毒,外出就餐时要选择信誉度高、证件齐全、卫生状况好的场所,同时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好预防工作。其二谨慎食用冬季药膳,含有毒性药材加工的药膳若加工、食用方法不当,极易引起食物中毒,居民要在充分掌握食药两用药材的烹制方法和食用知识,或在专业人士指导下,加工食用。
同时,预防腌制类食品中毒,腌制类食品加工过程中会加入很多盐,在腌制发酵过程中容易产生如亚硝酸胺等有害物质而引起中毒;谷类及豆类在腌制的过程中如方法不当,亦有被肉毒杆菌污染的可能,从而引起肉毒杆菌中毒。
寒冷的冬季里,火锅成为广受消费者欢迎的餐饮方式之一,杨浩峰提醒消费者吃火锅时要坚持生熟分离、防止交叉污染;各类食材必须充分煮熟煮透,方可食用;慎用海鲜产品、四季豆、野蘑菇、鲜黄花菜等食品,防止化学性食物中毒的发生;同时要注意合理饮食,避免暴饮暴食。
消费者在餐饮消费过程中一旦发生身体不适或明显食物中毒症状,应及时到医院就诊,同时第一时间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联系,并保存好就餐发票、就诊记录、检验报告等相关证据。在日常消费中也要增强维权意识,购买食品时记得索要发票和检验证明等凭证,如果发生食物中毒,及时以此为依据向当地有关管理部门举报投诉。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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