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乌鲁木齐市开始供暖
分类:新疆 来源:天山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10-04
A+ | a近日,乌鲁木齐市供热行业管理部门公布2020-2021年度,采暖期各级供热管理部门和39家大型供热企业服务热线,市民如遇供热问题可第一时间拨打辖区供热企业电话。

据了解,目前全市供热企业供暖前各项准备工作就绪。根据《乌鲁木齐市城市热力管理条例》规定:乌市供热期为当年10月10日至次年4月10日。期间,供热企业不得擅自推迟供热或者提前停热。如出现异常低温情况,市人民政府可以决定提前供热和延期停热,供热企业应当按照市人民政府的决定执行。
供暖期内,居民室内温度应当不低于20℃,居民如在采暖期间发现暖气不热、漏水等情况,可拨打供热单位的值班电话。如遇到供热企业值班电话打不通、没人接听或供热企业不及时处理等问题,居民可向各区县供热管理部门和市级管理部门反映。
2020年,乌鲁木齐市供暖面积预计达到2.12亿平方米,比上个供暖期增加了600万平方米。
责任编辑 郑旭磊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新疆多地推行春假 打造“行走的成长课堂”
-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省级领导读书班举行
- 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