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起新疆启动2020年(秋季)中小幼教师资格认定工作
分类:新疆 来源:天山网 作者:沈祖啸 发布时间:2020-09-20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新疆2020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将于9月21日至12月21日(各地认定时间自定)期间进行,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申报。
9月18日,记者从自治区教育厅了解到,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中国公民,并符合以下任意一项条件的人员均可申报:具有新疆户籍或持有新疆有效期内的居住证;在新疆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就读(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驻新疆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在新疆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含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在新疆就读师范专业的港澳台居民执行相应的师范生政策,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认定条件对申请人思想品德、学历、普通话、体检都作出了相应要求,另外,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人员须提供相应层次的教师教育专业课程成绩、教育实习成绩原件和复印件;非师范类毕业申请人员须参加自治区《教育学》《心理学》统一考试,并且两科考试成绩合格(成绩有效期两年);参加2018年上半年至2019年下半年自治区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考试合格成绩有效期由2年延长至3年。据悉,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地(州、市)教育行政部门认定。
自治区教育厅提醒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及时查阅相应认定机构网站上发布的认定公告,按规定时间和地点携带相关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责任编辑 杨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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