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团法院: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就地化解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房佳伟 刘斌 发布时间:2020-09-16
A+ | a9月14日,记者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兵团分院了解到,近年来,兵团各基层法院将司法触角伸向基层,整合多方力量,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实现共建共治共享的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
9月3日,在兵团第一师三团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常某、何某等7人与苏某的土地流转合同纠纷得以化解。在双方当事人签订调解协议的同时,第一师金银川垦区人民法院法官、该院驻三团法官工作室负责人吕新星审查了双方当事人提供的材料,对调解协议内容合法性进行审定。在认定调解协议确实为双方真实意思表达、符合法律相关规定后,吕新星当场对该协议予以司法确认。
“我没去法院,就拿到了生效裁定书,再也不担心钱要不回来了。”当事人何某说。
人民调解+司法确认,让矛盾纠纷就地化解,这种矛盾纠纷化解模式,既发挥了人民调解成本低、效果好的优势,又避免了调解协议易反悔、难执行的问题,给当事人吃上了“定心丸”。
去年以来,兵团法院系统本着“宁可自己多出力,不让百姓多跑腿”的理念,整合资源、聚集力量,积极推进矛盾纠纷源头预防和多元化解工作。针对地域管辖点多、线长、面广的特点,兵团法院系统在没有基层法院和派出法庭的106个团场,设立法官工作室,实现农牧团场法官工作室全覆盖。此外,通过建立诉调对接中心,开展法官进大型社区、进工业园区活动,法官工作室与人民调解委员会、司法所或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联合办公等方式,实现集中化解矛盾纠纷、指导人民调解、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常态化。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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