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款久拖不付 法官隔空“微调解”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李续群 伍玉湘 发布时间:2020-09-01
A+ | a8月20日,霍城县人民法院通过“微调解”平台成功调处一起长达5年的买卖合同纠纷。
2015年6月,倪某从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购买一批商砼总价7.5万元。由于倪某当时资金周转困难,商砼款未支付,并写下欠条。在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多次催要下,倪某于2018年12月重新出具一张7.5万元的欠条,承诺于2019年2月底前还清欠款,并自愿承担欠款期间的利息和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因索款而产生的损失。约定到期后,倪某仍以无钱为由拖延拒付,某新型建材有限公司将倪某诉至霍城县人民法院。
了解案情后,霍城县人民法院承办法官通过电话、微信等方式多次与原、被告沟通协商,最终双方同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霍城县人民法院立即启用“微调解”平台,在承办法官的努力下,双方当事人最终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倪某同意支付欠原告的商砼款及利息8万元,于2020年12月30日前支付。一场长达5年的买卖合同纠纷隔空调解成功,圆满结案。
责任编辑 杨蕊 杨燕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 街道帮9家酒店和28家企业“建群” 平台搭起来 生意做起来
- 新疆多项体验入选全国文旅新玩法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