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发银:努力做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官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王晨 王莉 发布时间:2020-08-31
A+ | a“作为检察官,一定要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近日,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梁发银说。
梁发银工作10年来,一直坚守办案一线,办理各类案件500余件。
梁发银对多年前办理的一起非法持有毒品案印象深刻。
某公安机关在马某驾驶车辆的主驾驶座位下面发现了200克海洛因后,以非法持有毒品罪向当地检察院提请逮捕。案件承办人经审查认为,马某非法持有毒品相关证据不足,达不到批捕条件,对马某作出不批准逮捕的决定。
随后,公安机关向乌鲁木齐市检察院提起复核,梁发银按程序审阅案卷。
梁发银发现,马某的几次笔录内容都不相同,反复翻供。便调取了第二、三次笔录的音像材料,仔细观察马某供述时的神态,确认他的精神状态是正常的。
另外,马某是以贩养吸的“瘾君子”,他被抓时,民警从其汽车的后备箱里搜出了吸食毒品的工具,在他随身携带的小包里也发现了小袋海洛因(0.7克)。同车的两个证人证实,案发前,马某曾与他俩商量一起到宾馆吸食海洛因。这说明,车上已存在足够三人吸食的海洛因。
就这样,梁发银串起了一条完整的证据链,最终认定马某涉嫌非法持有毒品罪,将其依法批捕。随后,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将马某起诉至人民法院,马某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
2017年,梁发银参与办理了乌市首例污染环境案。
新疆某化工制品有限公司负责人刘某将加工处理废油的厂房和设备转租给林某等人。转租之后,没有人收购废液、废渣。林某等人便在厂房院内挖了4个容积为150立方米的渗坑,将有毒有害的废液、废渣全部排入坑中。
环保部门查封该厂后,工人们却在夜里偷偷开工,所排放的有毒有害物质达3吨以上,对土壤及地下水造成了严重污染。
梁发银是该案专案组成员。为确保案件顺利进入刑事诉讼程序,专案组要求环保部门将该案移交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对该案进行全程跟踪监督。
乌市检察院认为,刘某虽将化工厂转租给他人,但作为该厂法人代表,他没有尽到监管义务,并在知情的情况下,未及时对污染环境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控制,其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该案庭审时,乌市检察院邀请了乌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及律师等代表前往法院旁听。
最终,刘某因犯污染环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对业务工作的精益求精和对自己的严格要求,促使梁发银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不断提升业务能力,成了“办案专家”。
2017年,梁发银参加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举办的“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竞赛”,获“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业务能手”荣誉称号,并入选全国检察机关侦查监督人才库。
这些年,梁发银多次荣获乌市检察院“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他说,会继续肩负守护公平正义的使命,努力做一名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检察官。
责任编辑 杨蕊 杨燕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 街道帮9家酒店和28家企业“建群” 平台搭起来 生意做起来
- 新疆多项体验入选全国文旅新玩法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