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法院 正文

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善意文明执行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李续群 汪白云   发布时间:2020-08-31

A+  |  a

      8月27日,察布查尔锡伯自治县人民法院执行员郑磊,在征得申请人执行人韩某、李某、左某的同意后,提前解除冻结被执行人富某银行账户存款8000元,帮助被执行人解决了救治重病母亲的燃眉之急。

  2019年6月17日,韩某、李某、左某与富某民间借贷纠纷执行案件,在郑磊主持下,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每月扣划富某工资收入3800元,分期偿还韩某、李某、左某借款共计108480元。协议达成后,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依法冻结富某工资卡,每月按期将3800元扣划到韩某、李某、左某账户。

  “郑法官,我母亲现在病重,需做手术,已经凑了好几天手术费,还差8000元,能不能先退还我工资卡中已经冻结但还未扣划的工资,我实在没办法了……”今年8月25日,富某在电话中对郑磊说。

  郑磊接到富某诉求后,一方面安抚富某的情绪,一方面告知富某,提前解除冻结需要征得申请人同意,并表示会积极争取申请人同意,尽快给予答复。

     随后郑磊立即与韩某、李某、左某联系,详细说明了富某的请求和面临的现实困难。经郑磊晓之以情、动之以理的耐心劝解,韩某、李某、左某最终同意先将最近冻结的三个月工资用于富某母亲的手术费。,郑磊立即与财务部门沟通协调,以最快的方式将8000元汇入富某提供的账户。

  据了解,察布查尔县人民法院将继续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的理念,在确保债权实现的情况下,采取适度、合理、必要的执行措施,尽力减少案件双方当事人对抗情绪,尽量降低对当事人及利害关系人的不利影响,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责任编辑   杨蕊  杨燕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