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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康市法院网上解封 解企业难题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张卫玲 张瑶 张佳   发布时间:2020-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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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感谢法官为我们企业发展做出的努力!”8月16日,阜康市人民法院立案庭法官高峰收到新疆某科技技术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技公司)发来的一份感谢信。

      2019年5月,科技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未能及时支付甘肃某农业公司和北京某种业有限公司的货款,这两家公司于2020年4月向阜康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科技公司偿还全部货款共计38万余元。该案承办法官高峰多次组织原被告进行调解,但均未能调解成功,遂及时作出被告科技公司尽快给付原告货款的判决。

      判决生效后,双方均未上诉,今年8月12日,科技公司向两家公司支付了全部货款。之后,科技公司接到了多份订单,但因为此前原告申请的冻结账户保全措施未解除,致使其无法使用银行账户,无法顺利签订合同。

       科技公司代理人抱着试试看的态度给高峰打去电话,询问能否帮助办理相关解封手续。

       高峰接到电话后,立即将该情况向院领导汇报。得到同意后,与执行局同事利用全国法院网络查控系统制作相关法律文书,解除了对科技公司账户冻结措施,切实解决了该公司的难题,给这场纠纷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责任编辑  杨蕊  杨海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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