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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普湖县法院在线调解化纠纷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周舟 许怡倩   发布时间:2020-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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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岳普湖县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在线调解一起劳务合同纠纷案。

      今年5月,李某等15人在被告刘某的工地务工,并签订劳务合同。两个月后,因刘某未按合同要求支付劳务费,李某等人离开了工地。之后,他们将刘某起诉至岳普湖县法院,要求其支付劳务费24万元。与此同时,刘某以李某等人离开时工程尚未完工,双方未进行结算为由提起反诉,要求李某等人赔偿损失费18万元。

      岳普湖县法院法官李伙权受理案件后,主动联系双方当事人,积极引导其利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线上调解。最终,在李伙权耐心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刘某向李某等人支付劳动报酬14万元。




责任编辑   杨蕊  桂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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