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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羊款拖了一年未付 法官上门调解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李续群 阿德列提·阿步来提   发布时间:2020-08-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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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霍城县人民法院将法庭“搬”进深山,成功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

  2019年3月,霍城县萨尔布拉克镇牧民努某将自己的60只羊以6.3万元的价格卖给了加某。当时,双方签订合同,约定加某在一年内付清购羊款。但至今,加某仍未付钱。多次索要无果后,努某将加某起诉至霍城县法院。

      为及时化解矛盾纠纷、减轻当事人诉累,该院办案法官受理此案后决定将法庭“搬”进深山,就地调解。7月21日,办案法官来到萨尔布拉克镇后山库尔德烈苏草原。找到努某和加某后,办案法官悉心沟通、明法释理,促使双方当事人达成调解协议,加某当场给付购羊款6.3万元。




  

责任编辑 杨蕊 桂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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