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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刑警支队侦破库房失窃案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古雪丽 祁育鹏   发布时间: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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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司库房门锁完好,库房内的300多瓶茅台酒却离奇失踪。谁偷了库房里的酒?

      8月5日17时许,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刑警支队接到一起库房失窃案:哈密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称,8月3日,其在打扫库房时发现,公司去年8月存放的51箱零5瓶茅台酒(每箱6瓶)被盗,总价值100万余元。

      乌鲁木齐铁路公安局哈密公安处立即抽调刑侦、技术、网安部门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全力开展案件侦破工作。

      当日20时许,警方查看案发地附近公共视频,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刘某,并于当日21时将刘某抓获。

      讯问过程中,刘某一直回避民警提出的问题,坚称自己没有盗窃,对于民警在其家中发现的多瓶茅台酒也自称是别人送的。民警询问刘某的女友谢某,谢某也表示不清楚白酒来源,对于刘某通过支付宝向其转的10万元钱,谢某也称是刘某入股公司的分红。

      为尽快取得突破,民警连夜调取相关物流数据,数据显示刘某多次冒充他人身份向乌鲁木齐邮寄茅台酒,并有照片为证。

      在事实面前,刘某交代:其于2019年5月至2020年1月在哈密市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当司机,离职后经营一家跑腿公司,因谢某日常花销较大,公司经营状况较差,为了向谢某展示自己的经济实力,他于2020年3月至2020年7月间,趁着凌晨夜色正浓时,先后多次驾车前往哈密市某商贸有限公司,翻墙入内实施盗窃。

       经调查,刘某盗窃茅台酒共计54箱,卖出47箱,累计非法获利50万余元。

      目前,此案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责任编辑  杨蕊  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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