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民联调”损害赔偿纠纷案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房佳伟 邹佳荣 朱明珠 发布时间:2020-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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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4日,第五师九十团司法所与博州边境管理支队阿拉山口边境派出所运用“警民联调”机制联合调处一起损害赔偿纠纷案。
辖区居民张某反映,刘某饲养的马多次啃食自家棉花,多次协商后,刘某口头答应赔偿一条羊腿和一些钱,但未履行。8月3日,因看护不当,刘某的马再次啃食张某家棉花。张某很生气,报警求助。
民警和专职人民调解员一起前往棉花地查看,事实确如张某所言,但刘某认为马啃食不多,未造成太大损失,遂反悔之前的口头承诺。
民警和调解员耐心介绍我国民法总则和侵权责任法对民事责任和侵权责任的相关规定,释明刘某的马啃食了张某家棉花,刘某依法应予以赔偿。
多次协商后,双方当事人达成一致意见,签订调解协议书,刘某一次性赔偿张某500元。
责任编辑 杨蕊 李建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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