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乐市人民检察院打击哄抬物价行为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陶智华 发布时间:2020-08-04
A+ | a 7月31日,博乐市人民检察院与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商务局、博州市场监督管理局、博乐市公安局等单位积极联动,检查全市蔬菜、肉、蛋、奶、粮食等生活必需品价格。
联合检查组一行先后到仁合春天超市、我爱我家超市、三和市场、兴农果蔬批发市场等大中型商超、市场进行检查,按照该地商务部门发布的基本民生商品指导价,仔细查看重点商品价格。同时检查商户是否按照要求对所售商品明码标价,是否有购货票据。详细掌握流通商品进货渠道、货品储备、销售和价格波动等情况。目前,博乐市食品市场秩序良好,蔬菜、肉类等价格稳定。
据了解,该院已派出专人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在今后一段时期内密切关注民生商品价格动态,合力打击哄抬物价行为,切实保障市场秩序稳定。
责任编辑 杨蕊 杨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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