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泉县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保障食品安全
分类:检察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马新群 发布时间:2020-07-27
A+ | a
7月22日,温泉县人民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监督职能,联合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开展执法检查工作。
检查中,执法人员重点对温泉县乡镇场的大型超市、药店进行了突击检查。一是深入商超查看销售的蔬菜、水果、肉、蛋等生活日用必需品、药品及防疫物资是否明码标价;二是认真查看各类生活副食品有无进货票据,是否存在哄抬物价、牟取暴利的行为;三是检查药店防疫药品、物资的储存、销售价格等情况,排查扰乱市场秩序,影响公共安全的案件线索;四是要求商家对进店的顾客必须佩带口罩、测量体温,并对商超、药店等公共场所的日常消毒和店员体温检测登记情况进行了详细查看。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个别商超有些蔬菜销售价超出了国家规定的浮动范围,明显不合理,执法人员当场要求商家立即整改。还发现有些商户违反规定,在采购生活副食品时没有进货票据,发生食品安全问题时将无法进行追索。执法人员还对超市销售的面包、饼干等包装食品进行重点检查,对即将到期的食品要求商家放到规定的区域。
责任编辑 杨蕊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 街道帮9家酒店和28家企业“建群” 平台搭起来 生意做起来
- 新疆多项体验入选全国文旅新玩法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