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检察院未检工作获通报表扬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王晨 努尔敦 发布时间:2020-07-27
A+ | a近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通报,对在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乌鲁木齐市人民检察院成为全国95个被通报表扬的集体之一,这是继2016年以来,该院未检工作再次获高检院通报表扬。
据了解,自高检院在全国部署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以来,乌市检察院成立以检察长为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法治宣讲工作小组。在该院党组的带领下,乌市两级检察机关积极落实“法治副校长”制度,持续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实现活动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乌市两级检察机关共33名检察长、副检察长,76名业务部门负责人、检察官、未检干警担任辖区141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乌市检察院党组副书记、检察长伊尔夏提?吾斯曼担任乌市第一中学法治副校长,每年带头开展“开学第一课”活动。
2018年至今,乌市检察院共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150余场,受众学生47000余人。
为把“法治进校园”巡讲工作开展得有声有色,乌市检察院立足新疆实际,结合乌鲁木齐市具体情况,针对不同年龄阶段的学生因材施教,量身定制法治课程,开展多样化宣讲,积极引导学校师生树立法治理念,增强自我保护意识,不断提升乌市校园法治建设水平。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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