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火上身 司机向车外扔烟头点燃车厢内的棉籽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郭玉强 褚春莲 发布时间:2020-07-22
A+ | a开车时抽烟且随意扔烟头是一种不文明、不安全的驾驶行为,一些司机却不以为然,往往可能导致悲剧发生。
7月11日18时许,克拉玛依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克拉玛依高速大队民警巡逻至G3014线奎阿高速奎屯方向94公里处时,发现一辆小货车驶下路基,车厢里冒着烟,驾驶人正忙着清扫货物。
民警询问驾驶人起火原因时,驾驶员吞吞吐吐说是发动机过热造成的。
民警查看现场后反复问驾驶人,是不是抽完烟随手把烟头扔到了窗外?驾驶员最终低下了头承认,是其自己随手把烟头扔出了窗外,结果引燃了装载的棉籽。
经过近半个小时紧急处理,车厢里的浓烟(暗火)被扑灭,民警和驾驶人将该车辆拖移到了安全的位置,对车上的棉籽进行了再次检查,确认完全。
该大队负责人说,辖区内发生过多起随手丢弃烟头引燃车辆或车上货物的情况。很多驾驶人随手扔烟头或垃圾,并没有认识到这个不文明行为可能会造成很严重的后果,尤其是在高速路上,一个小小的烟头,一个空水瓶,都可能造成车毁人亡。
责任编辑 杨蕊
标签:
最新更新
- 自治区人民政府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 新疆出台多层次资本市场重点培育企业资源库管理办法
- 新疆贸促会与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 助力新疆涉外商事纠纷化解
- 自治区党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 自治区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召开全体会议 不断提升国土空间治理水平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