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落实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
分类:公安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刘杨 发布时间:2020-07-15
A+ | a为深入贯彻落实枫桥经验,打造“枫桥式”公安派出所,今年以来,乌苏市公安局先后成立6个“枫桥”调解室,真正实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的工作目的。
派出所“枫桥”调解室,主要针对辖区内存在的邻里、夫妻、员工内部等矛盾纠纷案件进行调节。民警通过了解双方诉求,让当事人互相表达双方观点,最后由民警根据当事人表述进行合理合法调解,寻求当事人双方最满意的结果。同时,由社区干部及辖区小区有威望的户主担任调解员,对本小区发生的邻里矛盾纠纷进行调解,让邻里之间能够各抒己见,将问题矛盾表述出来,民警根据情况给出合理解决办法,让邻里双方都满意,实现和睦相处。
“枫桥”调解室成立以来,切实为百姓解决各类矛盾纠纷60余起,真正做到“矛盾不上交、平安不出事、服务不缺位”,成为百姓心中的邻家好警察。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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