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府律师进社区宣传民法典知识
分类:司法 来源:新疆法制报网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9
A+ | a本网乌鲁木齐讯(通讯员 白雪晴)为了让《民法典》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7月3日下午,自治区律师行业民法典宣讲团成员、新疆新轩律律师事务所律师康妍来到乌鲁木齐市沙区友好南路片区明园有色社区,针对小区高空抛物、饲养宠物的居民疏于管理,导致宠物伤人等小区里较常见的涉法问题,运用民法典的相关规定一一进行解答。
据康妍宣律师介绍,2021年1月1日民法典开始实施。民法典被称为“社会生活百科全书”,是民事权利的宣言书和保障书,几乎所有的民事活动大到合同签订、公司设立,小到缴纳物业费、离婚,都能在民法典中找到依据。
针对高空抛物现象,康妍宣介绍说《民法典》明确规定“从建筑物上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人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就无法找到具体的侵权人该如何处理?康妍宣根据《民法典》里规定解释说,如果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可以有权向侵权人追偿。《民法典》中还规定建筑物管理人也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前款规定的情形发生;未采取必要措施的,应当依法承担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针对郭雪雁提出的小区宠物伤人事件,康妍宣律师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做了相应解释,并要求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对动物采取安全措施,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原饲养人或管理人也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为了使《民法典》真正走到群众身边、走进群众心里,沙区友好南片区司法所将此次《民法典》问答微视频在辖区所有小区播放,营造和谐稳定的法治氛围。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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