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前总统朴槿惠干政受贿案重审将于7月10日宣判
分类:环球 来源: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7-06
A+ | a 据韩联社援引韩国法院5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将于10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和受贿案的重审进行宣判。
据韩联社援引韩国法院5日消息,首尔高等法院将于10日对前总统朴槿惠亲信干政和受贿案的重审进行宣判。
朴槿惠在干政案二审判决中被判处有期徒刑25年、处罚200亿韩元(约合人民币1.18亿元),受贿案二审被判有期徒刑5年、追缴27亿韩元,加上涉嫌介入新世界党(现未来统合党)党内公推案被判2年,合计有期徒刑32年。
最高法院大法院认为,朴槿惠在干政案中涉及的受贿部分与其他犯罪嫌疑应分开审理,裁定将该案发回首尔高等法院重审。对于国情院贿赂案,最高法院认为在二审中认定无罪的国库损失嫌疑和贿赂嫌疑,均应视为有罪,也将此案发回重审。
首尔高等法院将两个发回重审的案件合并审理后将一并宣判。5月在首尔高等法院对干政受贿案进行终审重审时,检方建议法院判处朴槿惠有期徒刑35年。具体包括,检方建议法院对朴槿惠的受贿部分判处有期徒刑25年,罚金300亿韩元,追缴赃款2亿韩元;就其滥用职权妨碍他人行使权力等其他部分判处有期徒刑10年,并追缴赃款33亿韩元。自2017年10月后缺席所有庭审的朴槿惠预计此次仍将缺席庭审。
责任编辑 郑旭磊
标签:
最新更新
- 新疆出台肉羊产业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
- 新疆发布2026年清明节文明祭扫倡议书
- 新疆多地推行春假 打造“行走的成长课堂”
- 自治区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会暨省级领导读书班举行
- 自治区政府召开专题学习会议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