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检公布国家赔偿新标准: 侵犯公民人身自由 每日赔偿346.75元
分类:说法拉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发布时间:2020-05-20
A+ | a记者从最高检获悉,今年5月18日起,检察机关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适用2019年度全国职工日平均工资标准。
据悉,国家统计局5月15日公布,2019年全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为90501元。按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提供的日平均工资计算公式,日平均工资为346.75元。根据国家赔偿法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刑事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各级检察机关自今年5月18日起,作出国家赔偿决定时,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赔偿金,按照每日346.75元计算。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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