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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

分类:治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房佳伟   发布时间:2020-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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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21日,兵团党委全面依法治兵团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学习宣传活动的通知》(简称《通知》),安排部署兵团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工作,为推动兵团社区矫正工作高质量发展打下良好基础。

  《通知》指出,兵团各师市、各有关单位要重点加强对社区矫正法颁布的重要意义、工作原则和目标任务、亮点重点内容的学习宣传。要学习宣传好社区矫正工作坚持监督管理与教育帮扶相结合、专门机关与社会力量相结合的原则;社区矫正工作通过采取分类管理、个别化矫正的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消除社区矫正对象可能重新犯罪的因素,帮助其成为守法公民;社区矫正工作机构、人员和职责等,确保兵团各级社区矫正机构工作人员、其他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的人员、社区矫正对象和广大干部群众都能认真学习、准确理解社区矫正法。

  《通知》强调,兵团各师市、各有关单位要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学习宣传社区矫正法的动员准备、组织实施和总结提升有关工作,通过创新方式、丰富载体,实现精准普法,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通知》要求,兵团各级司法行政机关要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切实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学习宣传格局。同时,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机关、民政等部门及共青团、妇联等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有关单位的沟通协调配合,依法明确各部门在社区矫正工作中的任务和职责,共同将学习宣传活动引向深入。

  延伸阅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是为了推进和规范社区矫正工作,保障刑事判决、刑事裁定和暂予监外执行决定的正确执行,提高教育矫正质量,促进社区矫正对象顺利融入社会,预防和减少犯罪,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分为总则,机构、人员和职责,决定和接收,监督管理,教育帮扶,解除和终止,未成年人社区矫正特别规定,法律责任,附则,共九章63条。

  2019年12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经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于2020年7月1日实施。


责任编辑 郑旭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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