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警方发布预警信息:网络刷单行为违法 市民要提高警惕
分类:政法 来源: 作者:首席记者 陈泽华 通讯员 刘涛 发布时间:2020-04-14
A+ | a新疆法制报网讯 近日,乌鲁木齐市多位居民因参与网络刷单被骗。4月12日,乌市警方发布预警信息,网络刷单不仅是违法行为,还会导致受骗。
4月5日,乌市居民石女士报警称,她收到一封QQ邮件,内容为工作邀请函。她添加对方QQ,协商刷单事项,对方以刷单赚取佣金为由让其转账。石女士通过对方发送的二维码转账200元,对方给她返还207元,石女士信以为真,用网银向对方大额转账共计36000元,结果迟迟没有等到对方返利。随后,对方以退款为由,让石女士继续转账,石女士意识到被骗,遂报警。
4月4日,乌市居民苏女士报警称,她在聊天群里看到一名女子发布刷单信息。苏女士添加对方微信,对方给苏女士推荐了一个“客服”,“客服”给苏女士发了一个链接,让其进行网络刷单,佣金按6%计算。苏女士点开链接进行商品刷单,并按照对方要求操作扫码转账。一开始对方按照6%的比例给苏女士返佣金,之后以订单数据被冻结,要激活必须刷单为由骗取苏女士76374元,苏女士意识到被骗,选择报警。
据悉,刷单套路是这样的:第一句:“想不想多赚点钱?”“想!”,第二句:“那就按我说的做!”“好!”
乌市警方提醒:凡是在QQ群、微信群发布刷单信息的均为诈骗。另外,网络刷单属于违法行为,骗子会用蝇头小利诱惑你,希望广大市民提高警惕。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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