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法院”+“微法院” 乌市沙区法院一天审结两案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武运波 周娟 发布时间:2020-03-05
A+ | a 3月4日,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人民法院通过“智慧庭审云法院”平台和 “新疆移动微法院”平台,审结两起案件。
当日12时,沙区法院互联网法庭,该院法官张艳蕊敲响法槌,原告李某诉被告韩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开庭审理。原告李某的代理律师、被告韩某,通过互联网远程参加庭审。本报记者、新疆大学法学院七名大学生共8人参与旁听。
记者通过电脑打开浏览器,进入“智慧法院电子诉讼平台”网页,点击“智慧庭审云法院”窗口,输入沙区法院发送的验证码,顺利进入“法庭”。而新疆大学法学院的七名大学生,通过手机旁听此案的审理。此前,他们手机上下载了庭审客户端。
2015年至2017年间,乌鲁木齐市民李某向韩某供应变频器,他依约向韩某提供货物,韩某却拖欠41200元货款迟迟未还。2019年11月,李某多次讨要未果后,向沙区法院提起诉讼。
春节期间,被告回陕西老家过年,受疫情影响,他无法按期参加庭审。
为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沙区法院在给被告韩某电子送达诉讼文书并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通过网上开庭。
整个庭审历时半个小时,经过法官在线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被告当天给付部分货款,其余货款,今年4月底前付清。
第一次通过互联网旁听案件审理,记者注意到,在法官的主持下,原告、被告按程序宣读起诉状、答辩、举证质证、法庭辩论有条不紊,整个庭审过程画面流畅,音质清晰。
与上述案件审理的同时,沙区法院606办公室内,李勇刚法官通过“新疆移动微法院”在线调解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
该起案件从网上立案、扫码缴纳诉讼费到诉讼文书送达、在线调解,到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仅仅半天的时间。
李勇刚法官感慨道:“因疫情影响,一些已经排期开庭的案件因当事人无法到法院而不得不延期审理,现在通过新疆移动微法院小程序,为群众提供了从立案到执行的‘一站式’线上办理,不仅在疫情攻坚时期给群众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也是我们创新审判模式的积极探索和运用,开庭、调解‘零接触’为司法审判重新打开一扇门。”
沙区法院积极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引导当事人通过网上立案、线上缴费、网上开庭等方式参与诉讼活动,真正实现群众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都不用跑”的便民、利民目标。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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