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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城县法院远程审理首例刑事案件

分类:法院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张秀 王茹   发布时间:2020-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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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下午,霍城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针对一起交通肇事案件进行远程庭审。这是该院首次尝试采用互联网庭审方式远程审理刑事案件。

      为减少人员集聚,同时切实保障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法院征得诉讼参与人的同意后,通过三地连线方式,充分运用“云间”互联网庭审系统开展庭审。

      该案中,被告人谢某因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致一人死亡,经交管部门认定,谢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案发后,谢某报警投案,主动与被害人家属达成民事赔偿协议,并取得被害人家属谅解。

     开庭前,法院提前与公诉机关及被取保候审的谢某联系,谢某表示认罪伏法,愿意积极配合此次远程庭审。

      经多次连接测试确认无误后,庭审准时开始。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系统运行流畅、语音画面清晰。经审理,法庭决定择日宣判。庭审结束后,所有诉讼参与人核对电子庭审笔录,并利用手机终端在笔录上签名确认。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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