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新疆 正文

男子为放高利贷提起虚假诉讼 法院当庭宣判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房佳伟 张馨艺 杨正远 曾磊   发布时间:2020-03-04

A+  |  a

 

庭审现场。图片由阿拉尔垦区法院提供

        3月2日下午,兵团第一师阿拉尔垦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该师首例虚假诉讼案。此案运用“互联网法庭”在线公开庭审,并当庭宣判。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某曾借款给被害人木某某30万元,双方约定了还款期限及利息,但并未约定逾期利息。木某某逾期向张某某偿还了借款本金及利息。张某某采用威胁恐吓手段,强迫木某某出具22万元借条,并持此借条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案发后,张某某对其作案事实供认不讳。
       庭审前,在充分保障被告人获得辩护等各项诉讼权利的基础上,阿拉尔垦区法院积极与当地检察院、司法局、团场社区多方沟通,运用“互联网法庭”,四方连线,以“零接触”模式进行了庭审。
       法院审理认为,张某某采取非法手段,捏造新的借款事实提起民事诉讼,妨害司法秩序,构成虚假诉讼罪。结合张某某系初犯,有坦白以及自愿认罪认罚等情节,法院当庭宣判,张某某犯虚假诉讼罪,判处有期徒刑11个月,并处罚金20000元。

 

 

 

 

 

 

责任编辑  杨蕊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