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新疆法制报 > > 政法 正文

库车市法院办结一起执行案 助两家企业顺利复产

分类:政法   来源:   作者: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冀俊齐   发布时间:2020-03-02

A+  |  a


新疆法制报网讯 “谢谢法官,案件及时达成和解,企业也能复工复产了,真是解决了我们的燃眉之急!”近日,库车市人民法院通过“非接触式”办案模式,成功办结一起企业间执行案件,使两家企业顺利复工复产。

2月26日,库车市人民法院执行法官利用新疆移动微法院开展执行工作时,发现该院正在执行的一起案件中双方当事人均为企业,便分别打电话了解企业生产经营、复工复产及案件履行情况。申请执行人新疆某运输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准备复工复产,但缺少流动资金购买物资;被执行人新疆某化工公司负责人表示,公司账户此前被冻结,生产经营受到一定限制,无力支付执行案款。

针对以上情况,执行法官通过电话、微信多次与双方沟通,被执行人同意以该公司物资抵偿执行款,申请执行人正需要这些物资,遂表示同意。

通过多次调解,双方对以物抵债的单价、吨数、交付时间、地点等细节达成一致意见。当日,执行法官与双方企业负责人在做好自身防护的前提下,在法院签署《执行和解协议书》,法院同时解封了被执行人账户。


责任编辑 荣雪颖




标签:

最新更新

看新疆新闻,关注法制报微信

  • 分享到:

版权和免责申明

新疆法制报网制作的专题内容,所注“中国西部网讯”均为新疆法制报网独家版权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或镜像;授权转载必须注明来源为“新疆法制报网”并保留“新疆法制报网讯”电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