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中院开通微信交纳上诉费服务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张秀 杨春晓 发布时间:2020-03-01
A+ | a2月28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开通网上微信交纳案件诉讼费服务,当日,首批4案上诉人进行了微信交费。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积极推行网上立案、网上质证、网上开庭审判模式。随之而来的,关于上诉费缴纳的咨询电话,也日益增多。
针对此情况,乌市中院党组安排相关部门积极谋划,推动开通微信交纳诉讼费工作。同时,该院立案一庭专门建立了疫情期间上诉交费微信群,通过微信,向上诉人员宣传法规政策等。
“我院专门开通了微信交费功能。请大家将一审法院开具的上诉交费通知书、一审判决书和上诉状微信发给我,由我审核。审核通过后,我院会发送给大家专用收费二维码。因微信收款限额5万元,交费金额在5万元以下的,大家就可以进行网上微信交费了。”该院工作人员将缴费信息和流程发送至群内。
根据工作安排,当事人上诉材料经过审核后,法院会开具《预收诉讼费通知单》《非税缴款单》,两份材料随交费二维码一同发送到上诉人微信上。上诉人扫描二维码,填写非税缴款单号后即可付款。“人、案、账号”匹配一致后,10分钟即可完成全部交费工作。
“这次网络交费的顺利完成,为提升法院网上收退款在线服务积累了经验。”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兰莉介绍说,“下一步,我们会将诉讼费用在5万元以下的一审诉讼费用交纳,也纳入网上微信交费范围,满足人民群众多元化司法需求。”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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