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市天山区法院“线上线下”促执行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王晨 陈海 孟金爱 发布时间:2020-02-28
A+ | a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干警24小时坚守阵地,通过“线上+线下”的方式,不停歇开展执行工作。
2月19日一大早,该院执行指挥中心接到了来自石家庄市栾城区人民法院干警的电话,表示该院通过邮政特快的方式邮寄了一份公函,委托天山区人民法院办理一起房产续封案件,该查封将于2月25日到期,为保证不脱封,需紧急办理。
该院执行指挥中心立即联系邮政快递,在确认邮件第二天可送至该院的同时,与房产土地部门相关人员取得联系。2月24日上午,在房产土地部门的协助下,成功办结了兄弟法院的委托事项。
2月23日,该院执行局通过执行网络平台扣划回一笔11万余元案款。因申请执行人无法前来法院领取案款,执行干警第一时间前往申请执行人所住小区,隔着护栏,与申请执行人核对领款材料,将执行到位的案款及时发放给申请执行人。
何某与丁某离异后,何某未按民事调解书确认金额,给付婚生子抚养费。近日,天山区法院执行干警在电话中反复劝说被执行人何某,并添加了他的微信,告知其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后果及责任,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情与法双管齐下,被执行人通过微信转账的方式支付了全部抚养费。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该院通过微信送达执行案件法律文书30余件,通过微信和解办理案件1件,通过微信联系办结案件2件,通过微信核实身份成功发还案款11万余元。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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