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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天山区法院疫情期间 依法保障执行工作正常运转

分类:政法   来源:   作者:首席记者 王晨 通讯员 孟金爱   发布时间:2020-0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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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法制报网讯 2月7日下午,乌鲁木齐市天山区法院执行局指挥中心接到一位代理律师的电话,称因疫情防控诊治资金短缺,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账户急需解除冻结。

该院执行局收到相关材料后,迅速指派执行干警着手办理。干警随即与银行取得联系,并约好办理时间。因当事人提供的反担保资金所在账户的银行未正常营业,反担保资金无法到位,执行干警连夜与银行共同协商解决办法,于次日上午将反担保资金转入指定账户,对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账户解除冻结。

据悉,疫情防控期间,天山区法院执行局坚持依法服务保障疫情防控需要优先原则,执行指挥中心值班人员24小时在岗在位,自1月31日以来,接听当事人及外地法院电话30余次,均认真解答,有效化解矛盾。该院充分利用办案平台,在网上开展查询、冻结、扣划等多项业务,共查询到被执行人名下存款300万余元,冻结控制270万余元,运用微信、短信、电话方式送达、沟通、调解开展办案工作。对急需办理的案件进行收集,指定专人与房产局、银行联协调,紧急统一办理,已紧急续封房产手续8件,紧急解除冻结4件,紧急继续冻结3件,有效避免当事人权益受到损害。


责任编辑 荣雪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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