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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市新市区人民法院网上办案促执行

分类:新疆   来源:新疆法制报   作者: 古雪丽 陈芊桦   发布时间:2020-0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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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月15日,记者从乌鲁木齐市新市区人民法院了解到,该院执行局全面推行网上办案模式,促成一起案件结案,做到疫情防控和执行工作两不误。

     申请执行人李某在工地干活时受伤致腰椎骨、腿骨粉碎性骨折,现已没有劳动能力,家中全靠儿子一人支撑,经济困难。2017年新市区法院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高某面对拘留、限制高消费等执行攻势,也仅支付案款1300元,剩余的7万余元款项未履行。  

     因新冠肺炎疫情的影响,执行法官不便上门找高某,但该案的执行工作并未因此而中断。执行法官通过电话联系被执行人高某,并主动添加高某为微信好友,在微信上告知其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所带来的法律后果,敦促其主动履行法律义务。经过执行法官的多方努力,高某同意支付剩余款项。

     执行法官通过微信将应履行款项和法院执行账户发给高某,高某通过网上转账的方式向法院账户打款,支付了本案的剩余案款79329元。

     随后,执行法官联系申请执行人李某,并采用电子送达的方式向高某、李某送达相关法律文书。

     自此,该案圆满结案。疫情期间的“特事特办”。

     据了解,2020年2月1日至今,新市区人民法院执行局共结案33件,均是通过执行网络查控系统查询、冻结、扣划被执行人财产的方式等及其他网络资源结案。




责任编辑 杨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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